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正文
党建工作

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

时间:23-03-09 16:10: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作者:政治部 来源: 日期:2020/12/6 22:41:35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持续深入转变作风,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解决全市各级各部门干部作风顽症痼疾,彻底祛除作风积弊,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发展共识,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干事创业、健康高效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从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以案为镜,加强警示,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全面起底、坚决整治检察人员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敷衍塞责、无所事事、悲观失望、精神不振、慵懒散漫等作风问题,引导检察人员增强担当精神,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真抓实干履职尽责,确保中央、高检院、省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安排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通过严格公正高效规范司法,为全市中心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聚焦基层减负、推进脱贫攻坚、深化“方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等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以“察政治要件落实治阳奉阴违、察中央和省市部署落地治政令梗阻、察机关作风建设治文山会海、察领导干部履职治弄虚作假”为主要内容的“四察四治”专项行动,通过督促自查、重点抽查、巡视巡察、严肃问责、强化整改等方式,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穿作风建设年活动始终,促进党中央和省市委、高检院和省院决策部署落实,破解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短板,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检察工作更好发展。

三、重点任务

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重点聚焦和解决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基层减负方面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重形式、轻内容,重留痕、轻实践,作表面文章,空喊口号、不抓落实等问题。

2、以文件落实整改、以会议推动工作、以批示代替部署,会议多、文件多、填表多,基层干部把大量时间浪费在应付各类会议、填写各类表格上的问题。

3、调查研究搞形式、不深入,下基层调研停留于听汇报、走过场,对深层次问题调研不深不透,提出意见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调研效果不佳。

4.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考核内容不务实,表格多、材料多,过度要求工作“留痕”,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工作措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教育,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督促机关各部门及各县(区)院认真落实关于精简会议文件和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的18条硬性要求,严控开会发文频次,非凡行文规则。严控督查检查总量频次,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的方式方法,减少查看档案资料,突出实绩实效考核。紧盯“关键少数”,精准应用“四种形态”,加大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出现问责泛化、只问下不问上的问题。

(二)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面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5、开展扶贫助困工作与检察职能结合不够紧密,仅满足于形式上的对口帮扶、法律咨询,没有把检察职能与服务群众有机衔接,没有建立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6、在扶贫助困工作中,履行帮扶责任不力、帮扶措施不精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7、在办理扶贫助困领域案件中,查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工作措施:按照省市县委、政府对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集中行动排查发现的问题,市院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力度。靠实领导责任,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议,对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包村领导坚持每月至少深入帮扶村一次,对帮扶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及帮扶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促进帮扶工作开展;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管理,继续坚持帮扶工作队成员及第一书记长期驻村,深入农户宣传政策,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帮助建强基层组织,督促检查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落实以及推动各项扶贫和惠农政策落实等工作,严格执行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入户走访一次要求,掌握帮扶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动“一户一策”脱贫计划落实,提升帮扶工作成效。

(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8、对服务经济发展存在旁观思想、于己无关思想,对全市经济发展情况了解不够。

9、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的深层次原因、防范措施等思考不够,进企业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流于形式,虽然制定了服务经济发展的相关文件,但推动落地落实力度不大,提出有针对性的高质量的检察建议的能力不够。

10、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共同开展调研等常态化机制坚持不够,没有及时了解民企的发展状况,未全面掌握民企的司法需求,服务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11、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的黑恶势力和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方面力度不够。

工作措施:动员检察干警,对全市大中小微民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发现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解决涉法困难问题,助力企业克服困难、维护权益、合法经营。主动加强与工商联的密切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共同开展调研等常态化机制,及时了解民企的发展状况,全面掌握民企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扫除以暴力、“软暴力”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 “保护费 ”、“管理费 ”、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涉黑恶“套路贷”犯罪、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侵犯民营企业家人身权益的犯罪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营企业周边治安乱点的专项整治,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方面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2、对党中央、省市委和高检院以及省院决策部署只流于表面,以会议和文件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1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抓落实力度不够,重布置、轻落实,压力责任传导逐级衰减问题。

14、工作劲头不足,事业心衰减,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满足于完成任务,工作标准低。

15、思想保守,固步自封,满足于吃老本、凭经验,向先进、向工作开展好的地区主动学习借鉴不够,检察业务不精。

16、全局观念、大局意识不强,满足于“一亩三分地”谋划推进工作,就案办案,思路狭窄,办案办事整体效果不佳。

17、跟踪问责力度不够,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党支部存在软弱涣散,党建业务“两张皮”的问题。

18、办案办事不尽心、不尽力,强调客观原因多,主动查找主观原因少。

工作措施:充分运用政治学习、讲座、读书交流等载体,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营造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树立注重实干实效的用人导向,大力发现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责、善于作为、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进一步修订完善检察人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不但当、不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警示教育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论述,深入交流讨论。充分发挥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微博、微信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举报受理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实施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夯实组织生活基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深刻把握管党治党治检形势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加强市检察院党的建设,以党性强作风,以作风促发展。

(五)舆论宣传引导方面

19、意识形态工作责制落实不到位,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

20、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坚持不够,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做到有针对性地引导。

21、对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不充分,尚未形成管用防并举的互联网管理制度体制,主动发声、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有待提高。

工作措施: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培养自己的意见领袖和红色网络“大V”。鼓励干警通过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发表看法,让主流、权威、真实的声音引领舆论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培养自己的“意见领袖”和红色网络“大v”,在一些大是大非问题上勇于站出来,多发声、发好声,维护法治、维护国家利益,营造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实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四、有关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本次作风建设年活动不分阶段,不召开动员会,迅速启动开展。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内容,完善步骤,强化措施,靠实责任,确保作风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抓深抓细抓实。

(一)注重统筹协调。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察四治”专项行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整治和解决形式之一官僚主义等作风突出问题,全力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效开展,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进行,市院成立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小组,由市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它党组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市院领导小组在政治部设立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和指导工作。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督促自查自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全面查摆整改。机关各部门和各县(区)院要对照方案列举的五个整治重点,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线索、苗头倾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走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存在的作风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深入调研、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要结合实际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备案。整改台账要做到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时限、整改的标准以及责任人员“四个明确”,严格落实对账销号。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专项督查、抽查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机关各部门和各县(区)院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严格督查问责。要切实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查实的问题坚决纠正、问责到人,决不姑息迁就。全市两级院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职责,既要履行好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也要落实好监督责任,管理责任,对中央、省市委和高检院和省院三令五申强调的事项依然我行我素的人和事,要从严从快从重问责处理,掌握动态、强化教育、从严监管,确保领导作风、机关作风、干部作风得到显著改进。

(五)深化成果运用。要结合作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梳理,深入查找工作运行中的漏洞和缺陷,认真抓好制度修订和完善,把提高工作质效作为目的,完善工作流程和办理机制,切实形成科学完备、务实管用、针对性强,有利于检察工作高质量运行的制度机制体系。

(六)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市院官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及时跟进宣传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模范事迹,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凝聚力、向心力和公信力。

                          2019年8月16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