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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时间:23-03-09 10:43:5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作者:政治部 来源: 日期:2019/2/28 10:23:42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及有关重要事项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检察院为正县级建制,现有一级内设机构13个、二级内设机构7个。有政法专项编制89人,实有干警79人。2019年度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仅包括本单位的部门预算。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2226.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66.06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0.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45.24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2226.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66.06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958.6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1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9.1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3.2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509.3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49.32万元,增长3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补、书记员经费加入基本支出预算。

1.工资福利支出1259.6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78.77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记入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6.7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5.73万元,增加104%。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补记入基本支出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5.18万元,减少94.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记入工资福利支出。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41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45.2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或教育收费)等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16.7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由全省统筹管理。

1.保障运转经费4个,主要是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5个,主要是培训费;办公经费;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维修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4.19万元,预计接待批次120次,预计接待人数540人,比2018年预算增加1.55万元,增加58.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保障总额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2.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44万元),比2018年增加122.07万元,增加1177%,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项目支出预算,2019年在项目支出中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

(三)培训费38.9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6.48万元,增加1453%,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项目支出预算,2019年在项目支出中增加培训费。

5.会议费5万元,比2018年增加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保障总额增加。

6.机关运行经费246.7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5.73万元,增加104%,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补记入基本支出预算、公用经费保障总额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19年本部门共有1各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9年计划征收3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4.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402.7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000平方米,价值600万元。共有车辆6辆,价值139.7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维修费。涉及省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指检察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陇南市检察院门预算公开表.xls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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