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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3-03-09 10:14: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作者:政治部 来源: 日期:2020/2/10 9:53:20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单位内设部门13个: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城关镇检察室、佛崖镇检察室、月照乡检察室、安化镇检察室、汉王镇检察室、两水镇检察室、洛塘镇检察室、马营镇检察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1202.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47.8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89.93万元,下降15.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转隶纪检委人员12人,调出2人。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202.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047.8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89.93万元,下降15.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转隶纪检委人员12人,调出2人。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933.3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3.2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4.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7.8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760.8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11.93万元,下降2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转隶纪检委人员12人,调出2人。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87.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2.00万元,下降8.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转隶纪检委人员12人,调出2人。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无出国培训计划。

2.公务接待费1.96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下降29.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接待管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28.86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24万元,增长 27.6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加强学习,各部门培训计划增加。

5.会议费0万元,2020年度无会议安排。

6.机关运行经费161.0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5.51万元,下降8.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将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会议费、接待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和制度。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5.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1.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5.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8.0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1084.45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708.10平方米,价值 447.60 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 辆,价值139.0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83.36 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85.11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1.办理监委移送的审查逮捕案件、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2.审查逮捕、侦查活动监督等方面的业务工作。3.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4.建设“绿色甘肃”,积极开展《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5.开展侦查监督业务培训工作。6.保障案件质量,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7.为全省脱贫攻坚贡献力量。8.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9.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10.加强普法宣传,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xlsx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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