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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礼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3-03-09 10:03:4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作者:政治部 来源: 日期:2021/2/25 10:16:07

礼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礼县人民检察院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基本职能是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提起公益诉讼,受理单位和个人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法律监督工作和其它综合性事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务保障部、政治部、案件管理监督部;派驻乡镇检察室12个,分别为派驻城关镇检察室、派驻盐官镇检察室、派驻罗坝镇检察室、派驻雷坝镇检察室、派驻永坪镇检察室、派驻红河镇检察室、派驻祁山镇检察室、派驻中坝镇检察室、派驻白河镇检察室、派驻洮评镇检察室、派驻王坝镇检察室、派驻江口镇检察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2.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66万元,增长0.01%。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1072.3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10.9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2.45万元,下降3.44%,下降原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深入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缩减预算支出:二是人员转隶及调任,基本支出相对减少。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0.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1.4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072.3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0年预算减少2.67万元,下降0.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深入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缩减预算支出:二是人员调任,基本支出相对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5.21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0.6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2.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0.9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726.9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55万元,增长1.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13.98万元。2021年因人员增加及业务变更公共安全支出相对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86万元。减少原因为社会保障缴费减少;三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减少1.19万元。减少原因为医疗保障基数相应降低;四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38万元。减少的原因为住房保障缴费基数相应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8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2.00万元,下降18.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检察专网升级改造、机房建设、等智慧检务已经部分部署完毕。

1.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30.0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

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154.0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专网升级改造桌面云部署及相关业务的需要。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3.6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11万元,下降2.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为满足业务需求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对公务接待费用进行压缩。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77万元,下降3.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预计调拨处理一辆执法用车,且2021年无执法执勤车计划;二是车辆更新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降低。

4.培训费11.0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94万元,下降14.9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培训业务计划减少。

5.会议费1.8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0万元,下降11.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相关精神要求及政策变化,对会议费支出进行压缩。

6.机关运行经费80.8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01.30万元,下降71.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深入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缩减预算支出;二是相关办案设备已配备完善,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91.6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250.90平方米,价值289.71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价值119.5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52.90万元。2021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33.79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1年拟建设公开听证室,年度预算92万元,立项依据2019、2020年,最高检接连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关于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室席位安排》、《检察机关听证室建设技术指引》等文件,正式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必需建设标准化听证室,对符合听证要求的案件必要100%举行公开听证,并将听证情况进行网络直播,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办案流程,接受群众监督。但配套硬件设施落后,达不到网络直播的要求,也无法满足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透明化建设的要求目前公开听证程序已在进行。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及法律法规规定,严格管理,高效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项目资金与其他资金混管混用,做到专款专用。总体目标基本完成,桌面云部署未完成,未完成原因为桌面云部署规划滞后预算未通过审核,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184.00万元,分别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项目154.00万元;检察业务保障经费(本级)项目30.00万元。

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申报单位名称

礼县人民检察院

一级项目名称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

二级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项目类型

延续性项目

资金用途

业务类

资金性质

一般公共预算

项目分类

其他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154

其中:中央补助安排

154

省级财政安排

0

年度绩效目标

维护社会稳定,维持社会治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水平。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监督立案、撤案数

1件

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数

按实际情况产生

提出刑事抗诉数

按实际情况产生

公益诉讼数

10件

入额院领导办案率

>=40%

省、市检察院交办的涉检信访案件办理率

>=100%

质量指标

电子卷宗及案件信息公开率扫描率

>=90%

检务保障工作满足检察工作开展需要

=100%

车辆购置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装备配备及时率

及时

检察业务办理及时性

及时

成本指标

办案经费控制率

<=65%

装备成本控制率

>=3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检察监督公信力不断提高,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00%

四大检察平衡发展

发展均衡

厉行节约,办案经费支出合理高效

合理高效

社会效益指标

检察监督公信力不断提高

有效提高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提高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70件

生态效益指标

办理行公益诉讼非法狩猎类案件,维护生态平衡

1件

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协助清理整顿非法采砂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档案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

跨部门协同度(公检法司)

协同度高

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有效提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内部员工满意度

>=95%

侦查监督工作满意度

>=96%

公诉工作满意度

>=96%

公益诉讼工作满意度

>=95%

控告申诉抗诉工作满意度

>=96%

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申报单位名称

礼县人民检察院

一级项目名称

执法办案费

二级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项目类型

延续性项目

资金用途

业务类

资金性质

一般公共预算

项目分类

专项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万元)

30

其中:中央补助安排

0

省级财政安排

30

年度绩效目标

保障检察中心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业务工作所需设备耗材,全面支持公益诉讼和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办公用房和业务技术用房维修维护,通过完成以上工作,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管理,提供高效、优质、节约、安全的服务,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

参加培训人次

>=40人(次)

法制宣传

>=25次

提供法律咨询数

>=50次

相关业务宣传数

>=120次

质量指标

培训合格率

=100%

执法车辆配备率

=100%

办公物品采购合格率

=100%

相关宣传知晓率

>=80%

时效指标

执法车辆维修及时性

及时

办公物品采购及时性

及时

成本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

相关费用报销控制

标准以内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办公办案环境不断改善

有效提高

社会效益指标

办公条件改善有效性

有效提高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提高

办案技术水平

有效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办理行公益诉讼非法狩猎类案件,维护生态平衡

=1件

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协助清理整顿非法采砂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效机制健全性

建立健全

跨部门协同度(公检法司)

协同度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业务保障工作满意度

>=95%

业务用车人员满意度

>=96%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184.00万元,分别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项目154.00万元;检察业务保障经费(本级)项目30.0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省级财政拨款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礼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礼县人民检察院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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