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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陇南市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时间:23-03-09 11:29:4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依法监督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深入查处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充分体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部署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专项检察活动从201441日开始,到201412月底结束。

陇南市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工作开展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嫌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接受举报。

受理举报单位: 陇南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

受理举报电话: 83860458386046

 

 

 

 

20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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