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20/11/16 16:34:28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徽县麻沿河镇麻安村堡子社村民李应龙在本村所属集体林地内盗挖野生红豆杉31株,此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本院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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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