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拟推荐表彰对象的公示
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通知》(甘人社通【402】号)文件精神,经民主推荐、深入考察、综合评审,拟推荐陇南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日-11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检察院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陇南市检察院政治部0939-8386037
通信地址:武都区东江镇检察大厦710办公室
邮政编码:746000
陇南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