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元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使命任务的战略高度,就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改进作风的切入口和动员令,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是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关系检察机关形象,关系法律监督公信力,关系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和评价。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全力以赴抓好学习教育,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在陇南检察机关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以实际行动持续擦亮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日常履职中的铁规矩、硬杠杠,坚持常态长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干警自身修养,增强纪法意识。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作风建设成效转化为依法规范履职实效。要坚决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做到踏踏实实干事、干干净净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真正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锲而不舍的高度行动自觉,不断锻造过硬作风,推动陇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