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陇南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了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学习推广“四下基层”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重要抓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部分章节内容。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学世主持会议并讲话,部分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围绕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贯彻“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四下基层”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形成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是践行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推广“四下基层”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要带着强烈的政治责任,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深刻理解把握其基本内涵、时代价值和实践要求,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会议强调,要全力推动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走深走实,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四下基层”作为查找问题、破解难题的关键环节,把“四下基层”作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重要渠道,把“四下基层”作为落实工作、为民办事的有力抓手,把“四下基层”作为固本强基、锤炼干部的有效手段。实实在在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各项任务要求,把“四下基层”转化为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实际成效。坚持发现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不断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