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至7日,省院案件质量评查第五组深入陇南市院开展2023年案件质量评查实地复评工作。评查组通过查阅卷宗、同步审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办案人员谈话、电话征求部分办案人员意见的方式,对省院抽查的15件重点案件、3件涉企业专项评查案件、26件抽查案件逐一进行了复评。此外,评查组还随机抽查了我院已评查的3件案件进行复评。

评查工作结束后召开评查工作通报会,会上,评查组长、省院六部三级高级检察官郭新伟对复评工作整体情况进行了反馈通报,对我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情况、评查效果和案件办理整体质效给与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评查组其他成员就个案评查中出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通报,对问题整改给出了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学世在讲话中指出,评查组反馈通报的问题,要引起我们两级院党组和每一个办案检察官的高度重视。要直面不足,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认领并认真剖析抓好整改落实。各院要组织业务部门办案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认真学习并举一反三,严格核查没有被抽查到的案件,是否存在同类问题,坚决整改,杜绝问题重复发生。
一要提高认识。全市两级院都要对照省院和市院在评查中提出的问题,引导全体办案检察官,充分认识到维护司法公正最基本的就是要确保办案质量和提高司法效率,深刻认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意义。以增强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倒逼案件质量提升。二要加强学习。各院要组织办案人员和评查人员不断开展新的业务知识和办案规定的学习,新转岗、新任职人员要强化对办案系统和案卡填录的熟练操作。同时全体检察官都要熟知《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及有关规定,全面掌握案件办理标准和质量要求,严格对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性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在关注内部操作规范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定程序等方面的评价,真正发挥“评查促公正”的效果。三要完善机制。各院要建立常态化评查机制,成立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案件抽查评查、专项评查工作,有条件的院,要争取对所办案件评查的全覆盖。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承办人整改并书面反馈意见,存在严重错误,需要纠正原处理结论的,要依法启动法定程序及时予以纠正。对办案中能够体现检察官司法办案能力和法律监督水平的特色亮点和良好效果,在评查结果中给与充分肯定,办理质量高、“三个效果”好的优质案件,对办案人员在案件评查通报中予以表扬。(案管办供稿)